学工〔2018〕21号
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
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我校学子发奋图强、向善好学、立志成才,培养学生优良、坚毅品格,推动形成学习氛围浓、校园风气正的良好风尚,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
3.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7月20日至10月8日
学生自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会同其他参评材料交由各院系学工办评审(各院系推荐人数详见附件3)。各院系初评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A1-109,电子版材料以“XX院系+励志榜样人物+事迹类别”命名发送至451089413@qq.com(截止10月8日12:00)。
(二)专家评审
时间:10月9日至10月21日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上交材料组织进行终评。
(三)结果公示
时间:10月22日至26日
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中大南方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将对终评入选“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人物”8-12名,“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入围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状和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报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为成长心路历程、典型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等各类奖励,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立意鲜明。
3.个人生活照5张,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推荐事迹类别.docx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doc
3. 各院系推选人数安排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唐芬,联系电话:020-6178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