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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6月04日阅读次数:

各院系:

2018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6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我校师生进一步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感恩”教育主题活动

6月20日前,各院系自行组织2018届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征信知识专题讲座、贷款毕业生座谈会、贷款毕业生感恩书信校园行和观看助学贷款诚信教育视频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使贷款毕业生明确诚信对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失信违约对其本人和学校造成的严重后果。鼓励、协助学生提前还款,提醒学生牢记个人助学贷款在线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还款支付宝账户和密码,教育学生“感恩于心,诚信于行,励志于己”,按时还本付息,避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二、组织学生完成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一)办理对象:继续攻读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借款合同约定的贴息截止日期进行变更的2018届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2015年之前的贷款合同可申请“展期”),继续由财政贴息。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二)办理流程

6月8日前,学生书面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填写《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8424164@qq.com。

8月31日前,学生须登录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点击“导出变更单”进行打印(一式两份,学生和学校各一份),确认签字。

9月7日前,学生确认新入读学校后,须向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将由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存档备查。

【备注】7月20日放假前学生本人提交材料,可现场通过系统审核申请表并签字盖章;7月21日至8月31日提交材料的,学生需联系所在院系学工办老师,院系审核并汇总材料后,统一于开学第一周内上交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9月1日-9月7日提交材料的,可直接EMS机要邮寄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收件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楼A1-109室,邮政编码:510970,收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

9月20日前,学校将对所收到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系统审核提交,报送汇总材料至省教育厅助学办。

11月初,学生可登录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若贷款到期日期延后则表示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成功,学生须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三、组织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6月25日之前,院系须组织、督促2018届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最后,整理汇总《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978424164@qq.com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系统】1.“个人信息变更”模块:学生在线确认(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提交”——2.“毕业确认申请模块”: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提交”;【院系系统】1.“贷后管理”——2.“毕业确认”模块:选择对应学生,核实其所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见附件3,打印一式三份,学生、院系及学校各一份)——组织学生现场签字确认——确认通过——汇总提交。

提示: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2.院系需重点核实:借款学生的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项的真实性,可通过借款学生的毕业生档案或其他材料交叉核对。3.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院系应提醒学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知其所在院系,进而告知学工部。

四、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及毕业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2018届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在6月2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进行还贷。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8月31日前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地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2018届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按所在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经办银行规定的条件与时间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及毕业确认,及时递交相关材料,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经办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完成审批。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3.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确认书

4.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统计表

5.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6号)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8/0604/20180604114250687.doc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8/0604/20180604114251916.xls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8/0604/20180604114251808.doc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8/0604/20180604114251535.xls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8/0604/20180604114252410.pdf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4日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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