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8〕11号
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助梦扬帆”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推荐评选时间及方式
1.4月10日-18日:学生申请,院系推荐。每个院系限推荐一名学生上报学生工作部。
2.4月19日:学校评审。由学生工作部、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教务与科研部、财务部共同组建审核小组,对各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组织公开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评选出一名学生。评选情况和结果将在学生工作部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协助指导学生办理好因私普通护照。
三、项目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学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学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校负责资助补足。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4月18日17:00前;
2.报送方式:附件2和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签名+院系公章)上交到A1-109(大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8424164@qq.com。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pdf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8年 “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xls
3. “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申请审批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