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2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粤征〔2012〕4号)精神,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2届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 18 至 24 周岁。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2004 年 10 月 9日 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 2003年 9 月 29 日 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征办法
7月20日前,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n或http://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上报至学院武装部(A1-109)。
四、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1 、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安排使用。
2 、优待政策
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 、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 、考试升学
(1)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 、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学院武装部接受相关政策的咨询与服务,欢迎同学们前往咨询。

    联系电话:61787808   联系人:杨老师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武装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