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通    报
(120309)

2012年3月8日晚9点10分,H26栋329寝室的陈永生同学下课返回寝室,发现寝室门被打开,房间(未开灯)里面有一个陌生男子。陈永生与同学一道将其控制,并及时向宿管、保卫和辅导老师进行了报告。经查实该陌生男系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2010级学生李某,由于其有重大的违法犯罪嫌疑,现公安机关已将其拘留,进行审查。
  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全院师生的共同目标与责任。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并涉嫌违法犯罪,全院的同学应引以为戒,加强法律与校纪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上进,具有正确价值观与良好道德品质的合格的当代大学生。同时通过这一事件也提醒全院同学,增强防范意识,做好自身的财产安全的保护措施。
在这一事件的发生与处置过程中,陈永生等同学安全意识强、处事果断、及时有效地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财产安全),对他们的行为予以表扬。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