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6-2017年度“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的通知

各部门干部、干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部门干部、干事的工作热情,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干部、优秀干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对象及名额
1.优秀干部:面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5级的所有委员会成员。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干事:面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6级的所有干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优考察时间
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1日。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干部”的条件:
1. 政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中心各部门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且在评选时段内无违法违纪现象。
2. 积极主持召开各种工作例会,能完成对部门的指导、组织、考勤等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3. 所在部门团队意识较强,工作积极性较高,部门干事积极大胆开展工作。
4. 关心干事思想工作状态,服从中心的各项决议。
5. 评选时段内任期在半年以上。
(二)参评“优秀干事”的条件:
1. 工作能力强,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对上级布置的任务除了自己坚决完成外,还应积极主动的带领其他同学按时完成。
2. 工作中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有利于部门长足发展的新见解和建设性的意义。能积极向主席团及部长提出有意义的建议,一经采用,予以评选优先考虑。
3. 学习成绩优秀,能兼顾学习和工作,且在评选时段内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评选时段内任期在半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1. 人事部对各部门干部、干事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
  2. 各部门干部、干事于6月7日之前上交优秀干部申请表或优秀干事申请表。
  3. 由人事部审核各部门上交的材料,并深入各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检查材料的真实性。
  4. 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于6月11日之前确定优秀干部以及优秀干事的名单,形成评选结果。
  5. 公示评选结果,如无异议,学生处汇总获奖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批。
五、表彰与激励
获得“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的,将由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中心将于2017年6月23日举行本学年勤工助学换届大会,对获奖干部及干事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1. 申报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于2017年6月7日中午12:00前将优秀干部申报表或优秀干事申报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以及成绩截图发送至勤工助学服务人事部负责人邮箱。
2.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以“姓名+优秀干部/干事”的命名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023043270@qq.com)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7年6月3日  
人事部联系人:钟曼方,联系电话:13418014760
附件1: 助学服务中心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