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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申报】学生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勤工助学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1月06日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勤工助学是学校发挥资助育人功效的有力抓手,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保障学业完成,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为表彰先进,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全校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和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老师。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在岗学生自愿申请,用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在岗学生人数的10%评选推荐,不足一人则可按一人推荐。

2.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老师自愿申请,全校评选10-20名优秀指导老师,具体名额根据实际申报人数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品德优秀,踏实肯干,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好学,服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4.坚持参加勤工助学,评选范围内在岗时间6个月及以上;

5.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品行优良,评选范围内所修课程考核、考察无不及格记录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同等条件下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

(二)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

1.直接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评选范围内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6个月及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本单位勤工助学的指导、组织、考察等各项工作;

3.根据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月的薪酬报送等工作,且正确率较高;

4.积极并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勤工助学工作会议;

5.为人师表,公正公平,善待学生,能及时掌握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关心学生成长,热心为学生排忧解难,受到勤工助学学生的认可与好评。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1.11月3日前,各单位成立勤工助学评优工作小组,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老师以及1至2名勤工助学学生代表组成。请各单位将确定的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发送至邮箱:sunsy1@nfu.edu.cn。

2.11月3日前,学生向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申请学生2022~2023学年成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指导老师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11月7日前,各单位评审工作小组完成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述职、听取意见等评选工作,核定本单位的评优推荐名单(附件3),并将附件1、2、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1号行政楼109室)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sy1@nfu.edu.cn。

4.11月17日前,学生处负责组织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完成对各单位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的审核,参考岗位日常监管情况、在岗学生反馈意见等评定获奖名单,并将评定结果公示3天。

五、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围绕“三全育人”“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认真总结2022~2023学年的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并撰写工作总结,于11月7日17:00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unsy1@nfu.edu.cn。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广州南方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3.xx(单位名称)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6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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