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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2日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班主任

选聘工作的通知

学工〔2023〕6 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朋辈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员育人的新格局,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班主任选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高年级学生,通过选拔培训后可聘任为学生班主任。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成为一年级学生的挚友、学习的楷模和大学生活的引路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较强的号召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了解并认同学校对一年级学生的管理理念和政策,支持学校“朝阳之约”计划、课堂手机静止计划、“开卷行之”计划、宿舍自主管理等有益于一年级学生良好习惯养成的工作。

(三)热爱学生工作,有甘于奉献、热心为同学和学校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熟悉学校的工作环境和基本管理工作程序,对学生工作有一定的经验或了解。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骨干、获“晨跑之星”称号的学生及申报“课堂专注之星”的学生。

二、学生班主任选聘程序

(一)按照高年级带一年级的方式,原则上每个新生班级配备一人。

(二)学生班主任人选由各院系负责选拔,并将选聘结果报送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学生班主任考核

(一)学生班主任在聘期内享受学生骨干待遇,并由一年级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班主任”的评比表彰,比例不超过本院系学生班主任人数的20%。

(二)学生班主任经考核合格者,按学年发放相应的工作岗位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本次选聘工作,按学校规定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班主任工作,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开展具体的选聘工作。

(二)各院系需制定并提交院系学生班主任工作细则,即各院系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学生班主任考评细则,细则内容需明确学生班主任的工作目标和责任。院系学生班主任工作细则应于5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ynjxgb@nfu.edu.cn。

(三)各院系应于5月19日前确定选聘名单,全过程全环节公示,公开透明。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17:00时前,将《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申请表》(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班主任选聘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jxgb@nf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申请表》

2. 《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班主任

选聘备案表》

3.《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管理条例 》

学生成长教育中心

学生处

一年级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陈贝 ,联系方式:6179-6032)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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