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生成长教育中心、教务处关于试行课堂“手机静止”计划的通知》(学工[2022]32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堂专注之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在本学期内,严格执行课堂“约法三章”,即在教室前排或指定区域就坐,模范执行课堂“手机静止”计划;遵守课堂纪律,创造性学习;认真做好课程笔记,形成规范的笔记记录。获得3门及以上课程“课堂专注之星”认证、获得认证的课程未挂科、且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填写《院系“课堂专注之星”称号自荐表》(附件1)并附《“专注力”成长学分认定记录表》和相关课程笔记提交至院系学风检查小组。
(二)院系评审及公示:各院系学风检查小组对参选同学的《“专注力”成长学分认定记录表》和笔记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经公示后,确定“课堂专注之星”称号推荐人员名单。
(三)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审核确认: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其他事项
各院系在3月20日前将本院系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堂专注之星”称号推荐名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ynjxgb@nfu.edu.cn。
一年级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617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