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确定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100
电子邮箱:xgb@nfu.edu.cn
学生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