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现组织“最美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
二、推选对象
辅导员: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已获得往届“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
大学生: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 (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已获往届“广东高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广东最美大学生”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各学院按自愿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择优推荐,每学院限推荐1名“最美辅导员”和“最美大学生”。其中“最美大学生”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学院推荐名额。推荐条件详见相关工作要求(附件1、2)。
(二)组织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处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
(三)公布结果。推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在学生处官网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职责,加强负面清单核查,确保申报人信息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申报推荐工作公开透明。
(二)各学院于10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学生处邮箱:xgb@n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最美辅导员/大学生材料。所有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排列、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命名为“最美辅导员/大学生材料+姓名+学院”,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1. “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工作要求
2. “最美大学生”推荐工作要求
学生处
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刘紫燕 联系电话:020-6178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