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学校现组织2024年“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内容
全省推选2024年“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提名”20人、“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入围”30人。学校择优推选1名辅导员进行参赛。
二、推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已获得往届“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特色、有亮点。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积极担当作为,成绩显著。
(五)示范作用显著,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引领带动辅导员成长发展,示范作用强,有力有效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2年9月起),2024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辅导员进行参赛并将材料提交到学生处,学校将择优推选到省教育厅参评。
(二)组织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
(三)公布结果。推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公布。
(四)宣传展示。为扩大推选活动的影响力,入选的高校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将在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展示。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二)报送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三)报送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报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团队成员、工作成效、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支持投入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五)报送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 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六)报送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上传证书扫描件以及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可编辑文档版)。
(七)所有材料均须同时填写匿名版,隐去地域、学校、姓名、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完成所有信息填报后点击提交。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上交推选材料。电子材料发至学生处邮箱:xgb@n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材料。所有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排列、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命名为“辅导员材料+姓名”。纸质材料请送到若谷楼109室,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pdf
学生处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刘紫燕 联系电话:020-6178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