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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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教育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05月11日阅读次数:

各系学生工作小组:

2011 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等工作,切实解决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文明离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教育工作

毕业生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系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策划毕业生教育方案。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广大教师及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毕业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毕业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责任到人,做细、做实。

1 、切实做好毕业生择业观教育。各系要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牵线搭桥;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部队、到灾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教育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基层就业或挂职锻炼;帮助毕业生树立自主择业、终身学习的观念;提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增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预戒教育,帮助学生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警惕和防止毕业生被卷入非法传销活动之中。

2 、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系要动员辅导员多到毕业生宿舍和学生交流、沟通,要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要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要切实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主动配合各教学系开展工作。

3 、要从思想上、生活上主动关心毕业生。在毕业生离校前,从方便毕业生的角度出发,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培养毕业生归属感。

4 、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学生信息电子档案,加强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教育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树立诚信人格,按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5 、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以感恩母校、文明离校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寓乐于教、富有特色的系列文化活动,营造和谐氛围,提高毕业生文明修身素养,倡导毕业生为母校留下好形象、为老师留下好印象、为低年级同学树立好榜样。

6 、毕业生是学校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这一批未来校友资源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在毕业生中收集其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可以采用给学生发放校友联系卡、建立毕业生QQ群等方式,建立将来与毕业生联系的通道。

二、毕业生鉴定工作

毕业生鉴定是对学生大学学习、生活的全面总结和评价,事关学生今后的成长和发展,各系要把毕业生鉴定作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2011届毕业生鉴定的各项工作,严格把好毕业生“出口关”。

(一)鉴定内容

1 、思想政治方面:是否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否积极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坚持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2 、道德修养方面: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是否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院环境;是否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是否生活作风严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 、遵纪守法方面: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 、专业学习方面:是否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成绩如何,是否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文体活动方面:是否参加文体活动,有何特长,取得哪些成绩,身体状况如何。

6 、社会实践方面:是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否担任过骨干职务,有何实际工作能力,有无成果。

(二)具体做法和步骤

1 、做好毕业鉴定动员工作:5月15日以前,各系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并结合各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

2 、毕业生本人写好自我鉴定,要求写实,一分为二地鉴定自己的优缺点。

3 、做好班委鉴定: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班委对每个同学的自我鉴定写出书面意见,指出其优缺点。

4 、做好辅导员鉴定:由辅导员负责写好学生鉴定。辅导员鉴定要力求把每个学生的特点写出来,一分为二,实事求是。鉴定拟好以后,经系学生工作小组领导审核后填入正式表格内的院系意见一栏。

(三)其它事项

1 、在进行鉴定时要鉴定出每一个毕业生的特点,力戒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杜绝毕业生鉴定中的弄虚作假现象。

2 、《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须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3 、表中“工作志愿”一栏只填本人爱好何种工作,不填具体单位。

该表格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系在扎实开展毕业生教育、毕业生鉴定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系优秀毕业生人数不限名额,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执行。上报学院审批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

四、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 、各系要帮助毕业生树立爱国、爱校的思想,指导毕业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文明离校。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学工干部、辅导员、专业老师要尽可能地参加毕业生集体活动,规范和引导毕业生集体活动。

2 、各系要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提倡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提倡举办高雅、有益的活动,讲秩序、讲团结,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提倡勤俭节约,讲美德、讲品格,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提倡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来,着眼发展,防止因心理调适不当而发生不文明行为。

3 、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违纪行为者,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违纪后离开学校的毕业生,学院将通知用人单位,责成其返校,认识并纠正错误,接受处分。

五、工作要求

1 、要增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专门召开毕业生会议,强调毕业生离校有关事宜;系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宿舍,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所思所想,解决毕业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

2 、要根据毕业生教育工作特点,结合本系实际,制定详细的教育工作安排,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系毕业生教育工作安排请于5月17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

3 、毕业生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学院的安全稳定与发展,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为毕业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

学生工作部

2011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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