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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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学年“南方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11月24日阅读次数:

各系学生工作小组:

为使11级学生更好地完成从中学到大学、从青少年到成人、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等三个转变,牢固专业思想,激发学习热情,增强爱校、爱集体意识,以构建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1学年“南方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1 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三)学习勤奋、刻苦,遵守课堂纪律;

(四)积极参加入学教育和军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五)自觉遵守法纪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且复查期间表现优异。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评选办法

(一)符合“南方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应在2011年12月19日前填写《“南方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各系对参评学生的申请予以认真审核,根据各系分配名额(附件2)确定推荐名单,申请表于2011年12月26日前报送学工部;

(三)经学工部审核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五、工作要求

各系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对参评个人应严格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并加强宣传和引导,真正发挥“南方新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作用。

2、“南方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

二 〇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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