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小组:
为了2011-2012学年助学贷款工作能顺利开展, 现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 、申请贷款学生需于2011年9月上旬向所在系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式三份原件、B5纸);
(5) 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必须复印,一式三份);
(6) 家庭户口本首页、父母双方单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7)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必须复印,一式三份);
(2) 各系必须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9月中旬初步确定2011-2012学年申请贷款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