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5〕 22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夏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1.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战略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即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育人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通过会议、网络、手机短信、QQ群、微信等多种形式,把今年征兵的基本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学院武装部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开展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咨询和补报名工作。
2.学院武装部将于近期召开2015年征兵工作咨询会,集中接受同学们有关征兵入伍工作的各种咨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教育部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举措,包括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扩大考研加分范围、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入伍优惠政策、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等,鼓励大学生踊跃参军入伍。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请查询全国征兵网。
网址: http://www.gfbzb.gov.cn/
二、征集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征集新兵的年龄:男性,18至23周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18至20周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符合有关征集条件的,都可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征集新兵的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凡我院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的,在学院武装部报名登记后,由学院统一指导进行网上报名。
2.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要据实登记本人信息,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在填写“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是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并写清银行名称和地址。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9日。报名学生准备好3张一寸免冠照片。
五、报名地点
学院武装部(行政楼A1-109)。
六、联系人
耿新山:020-61787808,15017597031(短号667031)
武装部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