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5〔37〕号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再次及时顺利地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现将有关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1、续贷学生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个人账户,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完善个人信息。贷款学生在填写续贷声明时,必须撰写100-200字之内的在校表现及家庭情况的材料。所有我校续贷学生(非毕业生),必须在6月30日下午15::0以前完成网上续贷申请。如未按要求申请续贷造成生源地信用贷款续贷不成功,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2、暑假期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续贷手续。
3、开学报到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录入等相关手续(如果回执信息未录入,将造成该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成功的后果)。
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