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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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摄映?十载”新闻摄影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6年05月19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6]42号

广大师生、校友及各界人士:

为迎接我院10周年华诞,弘扬南院精神,打造学院文化品牌,广泛展现学院之真、学院之变,展现学院追求实事求是的精神,交流和展示师生摄影技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校友的爱校情怀,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举办“摄映·十载”新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摄映·十载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关心学院发展的各界人士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为新闻摄影作品,能体现学院发展过程中的校园新闻、师生风采、历史变迁、发展成就等。彩色、黑白不限。

2.拍摄时间:作品拍摄时间为2006年9月至2016年10月

3.格式要求:参赛作品提交须为电子版jpg格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可为单张或一组照片(一组照片不可超过5张)。每个作品需注明主题及相关说明。

5.请自行保留作品原始数据资料,来稿不退。主办单位有权在其它相关活动中使用参赛照片,包括出版、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CD、专题网站等,并不再支付报酬。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填写“摄映·十年”新闻摄影大赛报名表(附件1),于2016年9月14日前,以“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联系电话”格式命名打包,并提交至指定邮箱:xgtxs2013@163.com

五、评选办法

1.作品初选:9月15-9月18日。由专业教师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评,评选体现本次大赛主题的50组优秀作品。

2.网络评选:9月19日-9月23日。所有初评入选的50组作品在指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中大南方学工部)公开展示,接受师生网络评选。

3.终评:9月24日-9月28日。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网络票选奖和专家评审奖两类。活动结束后,入围和获奖作品将参与“迎校庆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并在学校官网、校庆专刊、宣传栏上予以刊登和发布。

1、网络票选奖项:

设最佳人气奖、最动人瞬间奖、最美老照片奖、最具青春活力奖各1名,各奖项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2、现场评审奖项:

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2名,各奖项颁发奖品及院级荣誉证书;

七、其他说明

1、参赛者对送展作品的真实性负责,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本次摄影大赛由学生工作通讯社承办,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 沈老师:020-61787100;林秋梅:13682225526/675526

附件:

1、首届“摄映?十载”新闻摄影大赛报名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6/0519/20160519044852175.doc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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