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6] 59号
各院系:
根据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院办〔2016〕12号),今年我院暑假从2016年7月16日起至8月26日止。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将学工系统暑假放假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风考纪、学风建设有关工作
1.期末考试期间,请各院系继续加强考风考纪、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对考场的巡查,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2.及时收集学生学业成绩信息,掌握学生学习成绩动态,提醒相关同学在假期珍惜时间、认真复习。
二、关于学生安全有关工作
1.全体学工系统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2.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同学们自觉做好防诈骗、防抢、防盗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重点强调暑假期间有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问题,落实具体责任人。
3.暑假开始后,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须对学生去向进行严格登记(附件1),有申请留校的,须有学生家长知情的相关证明文件(各院系收集备案),汇总登记学生和学生家长联系电话备案。开学前,及时提醒学生返校报到相关注意事项,督促学生按时返校注册并开始上课,登记学生返校信息(附件2)。
4.暑假期间,各院系要倡导学生参加健康向上、有意义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法**、传销或变相传销和黄赌毒及私彩活动,积极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不要暴饮暴食,更不要酗酒,注意身体健康。
三、关于学生留校有关工作
1.留校学生请根据校园管理部《关于2016年暑期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需求提出申请并听从安排集中住宿。同时请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在宿舍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养宠物等。
2.各单位申请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由申请单位负责,要求各单位指定老师全程跟踪,与留校学生保持必要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情况,有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领导和学院领导汇报。
3.个人原因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由各院系指定负责人进行集中管理,公布相关联系方式和学院应急联系方式。留校学生留校期间离校外出的,须向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返校后主动销假。
四、其他工作
1.暑假期间,各院系辅导员必须保持联系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院系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2.各院系将学院暑假期间的行政部门值班安排情况告知学生,以服务学生暑期的临时办公需求。
3.各院系要按照学院安排,提醒学生及时返校报到注册,按时正式上课。各院系须于8月29日上午10:00前将本院系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部。
4.通知学生一定要牢记以下电话:校内报警666110、校内救护61787810;校外报警110、医疗救护120。
工作联系人:沈亚圆,61787808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6/0704/20160704054614294.xls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6/0704/20160704054629818.xls
学生工作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