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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15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6〕98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我院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院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学生工作部拟在本学期筹建1-2个辅导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设优秀辅导员团队,深化改革创新和协同育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促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

二、工作室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5人(不含主持人和助理主持人)。

1.工作室每年参与组织1次学院辅导员研修活动,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院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1次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帮助我院辅导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2.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主持人要以我院辅导员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为中心,组织全体成员重点抓好工作室工作制度与团队文化建设、辅导员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工作室主持人应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团队成员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策略,让每一个团队成员都得到充分发展和全面提高。助理主持人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

3.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为工作室成员提供充足的时间保障、良好工作条件。

4.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

三、申报流程及条件

申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持人申报工作室,截止到12月25日。

申报人依据辅导员9大职业能力标准,选择其中一类命名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室。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学生工作队伍全体成员,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1)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获得者;

(2)广东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3)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其它相关省级以上奖项获得者; 第二阶段,团队成员申报加入工作室,具体申报工作由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并报学工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由学工队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学生工作部组织复评,授予牌匾。申报主持人落选者可优先编入一个本人愿意参加的工作室。

3.工作室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合适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条件,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

4.学生工作部为每个工作室提供适当的经费资助,每年提供不超过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指导和考察。

5.我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相关规定如下:

(1)工作室主持人若调离学生工作岗位或离职,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挂靠单位随迁至新主持人所在单位。若同时离职则根据条件另行推选合适的人选接任工作。

(2)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应积极配合学院总体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学生工作,鼓励成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发表论文、申报课题等。

(3)学工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室建设情况检查,1年结束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收回工作室建设经费。

(4)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一次专门的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报,展示成果、分享经验。优秀成果需额外经费支持出版、展示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申请。

6. 申报材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请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刘老师处,39814056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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