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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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通知

日期:2016年10月13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6]79号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铁道部办运发[2004]73号)等文件精神,凡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回家往返乘坐火车时,可享有硬座半票优惠,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车票。为做好我院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需要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2016级新生;

(二)需要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在校学生;

(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需充值的在校学生。

二、办理程序

(一)10月13日-10月18日,收集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名单。各院系填写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登记表(见附件),汇总的纸质版名单请于10月19日前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学工部,同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357305036@qq.com;

(二)10月20日前,由各院系负责收齐所需费用,统一交到学工部。新生办理优惠卡工本费由学院支付,老生补办优惠卡工本费由学生自付,每张7元。收齐相应款项后请到学工部当面支付宝转账,双方确认后再离开。

(三)补办、新办理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到位后,交由各系经办老师分发给学生。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铁道部、教育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享有半票优惠;

(二)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待使用完毕后,于每学年开学后按通知时间统一到学工部办理充值手续;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乘车区间原则上必须从广州市到学生家庭居住地,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望各院系严格把关。

附件: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登记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6/1013/20161013053802689.xls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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