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16号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现将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民学会〔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3月29日(周三)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09881363@qq.com,电子版材料含《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数码照片、学生工作论文。
联系人:黄欢;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附件: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民学会〔2017〕4号)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324/20170324041220386.doc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