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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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01月16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7〕5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一个家庭世代相传的价值观,也是良好校风、国风的重要起点。为充分挖掘并发挥家风家教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使思想政治教育走进家庭、走进校园、走进青年学生的内心。鼓励大学生自觉传承淳朴家风、树立纯正学风、弘扬优良国风,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具有家国情怀的人才。我院特开展“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4日-2月28日:各院系自行开展,收集作品。

2017年3月01日-3月20日:各院系组织评选评优,进行展示。

2017年3月20日-4月:各院系报送优秀作品进行全校评选,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于4月份进行全校展示。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画面清晰,能反映家庭生活中的点滴美丽和快乐;展现积极的家庭生活情趣和积极向上生活理念;体现家庭美德、时代新貌和良好家教家风的生活情景。

2、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不文明、不健康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违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二)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以书法创作表现家风家训、名人名言、诗词歌赋、古今经典名篇及反映良好家风的原创诗词,也可写对联、标语和宣传口号。作品规格为4尺宣纸(以竖或斗方为宜),不用装裱。

2、绘画作品:以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速写、漫画等形式反映良好家风的生动场景,油画、版画规格不小于60×60厘米,国画为4尺宣纸,不用装裱。

3、微电影:以镜头故事展现积极的家庭生活情趣,体现良好家教家风的生活情景。作品类型、风格、色彩不限,时长8-15分钟。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格式为要求为 rmvb、mov、MP4或mpeg。

四、奖项设置

本次书法、绘画、微电影作品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对优秀作品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全校进行展示。

五、作品征集说明

1、书法和绘画作品仅限个人参赛、单幅投稿;微电影个人或团队参赛均可,团队参赛不超过5人。

2.书法绘画作品请提交作品原件(无须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班级、联系电话。微电影作品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微电影报名表》(附件3)。

2、投稿作品均须由作者原创,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入选来稿的版权学校和作者共同所有。学校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出版、印刷、展览。学校对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作者视同认可上述有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征集活动,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全体学生以及家长积极参与。

2、各院系报送作品要求

电子版:

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目录表》(附件1);

②微电影作品(附带《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书画影视类作品信息表》(附件2)打包)。

纸质版:

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目录表》(附件1);

②书画类作品(每幅作品背后务必粘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书画影视类作品信息表》(附件2)。

电子版统一由报送单位于2017年3月20日前发送至会计学院曾凡富老师工作邮箱:543488159@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办公室(A1-109)。

联系人:会计学院曾凡富 陈宇桂 任梦楠

联系电话:020-61784881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目录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116/20170116024306723.docx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我爱我家”书画影视作品信息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116/20170116024317333.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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