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规范学生宿舍调换工作,学生工作部定于每周三下午14:30-17:00集中受理我校学生换宿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宿舍调换条件
1.申请者与同宿舍成员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经辅导员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的可申请调换;
2.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调换宿舍的同学(如生病等因素),必须出示相关单位的证明(如医院等单位);
3.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到正常生活;
4.其它确需调换的特殊情况。
二、宿舍调换原则
1.学生申请调宿,原则上不能调换至空房间,只能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
2.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原因影响到正常生活导致宿舍成员整体调换宿舍的,在有空房的情况下可酌情考虑调换至空房间;如果没有空房间,则只能分别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
三、宿舍调换审批流程
1.学生向辅导员提出口头申请,由辅导员了解情况后,对确需调换宿舍的学生发放《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换宿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如实填写申请理由,辅导员需在表上签署意见;
2.学生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换宿申请登记表》到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A1行政楼111室),负责老师签署意见:(1)确实符合条件的可安排至目标床位;(2)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学生持辅导员、学生工作部负责老师签字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换宿申请登记表》到宿舍管理员、校园服务中心、校园管理部完成相关换宿流程;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换宿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目标宿舍管理员处,另一份交于院系辅导员留存。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换宿申请登记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