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2018学年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通知

日期:2017年12月11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7〕77号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铁道部办运发[2004]73号)等文件精神,凡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回家或返校乘坐火车时,可享有硬座半票优惠,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车票。为做好我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需要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2017级新生;

(二)需要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在校学生;

(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需充值的在校学生。

二、办理程序

(一)12月11日-12月14日,收集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名单

各院系填写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登记表(见附件1),汇总的纸质版名单请于12月14日下午5点前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学工部A1-109,同时将电子档名单发送至邮箱 978424164@qq.com

(二)12月15日前,各院系上交费用

各院系负责收齐所需费用后,请到学工部A1-109统一通过支付宝当面转账,双方确认转账成功后再离开。新生办理优惠卡工本费由学校支付,老生补办优惠卡工本费由学生自付,每张7元。

(三)12月12日-14日,办理老生火车票优惠卡充值

以院系为单位收齐贴有优惠卡的老生学生证,并填写和携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登记表(见附件2),于对应的充值时间段(见附件3)安排1名学生干部到学工部A1-109协助充值。电子版材料请至少于充值前2小时发送到邮箱978424164@qq.com。

(四)补办、新办理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到位后,学工部会统一通知各院系经办老师取回分发给学生。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铁道部、教育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享有半票优惠;

(二)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待使用完毕后,于每学年开学后按通知时间统一到学工部办理充值手续;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乘车区间只可选择从广州市/东/南/北站到学生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公章。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望各院系严格把关。

(四)院系可通过检查学生身份证原件或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乘车区间进行核实。如果学生填写乘车区间不在户口所在地,需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居住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父母工作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须在火车票优惠卡黏贴完毕后归还给学生)

附件:1. 2017-2018年XX院系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 登记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091932786.xls

2. 2017-2018年XX院系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登记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091959148.xls

3. 2017-2018年各院系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时间安排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092020283.doc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