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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19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8〕30号

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标准

(一)申请对象

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以往年份已接受学费资助且剩余学年需按新标准补差资助的退役复学在校生;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补偿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二、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类型,报送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在校生、毕业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手填及复印无效);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手填及复印无效);

(4)申请学生填写《2018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5,并于22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 991613630@qq.com)。

3. 补充说明:在校生入伍的,含地方入伍和学校入伍

(1)已经申请过学费补助的,仅需填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未申请过学费补助的,需要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按照入伍前已读年限补偿)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剩余学年学费减免)。

(二)报送时间要求

1.10月22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交至各院系。

2.10月24日中午12点前,各院系将所有材料(均为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A1-111。

附件:

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填写模板

4.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填写模板

5. 2018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吴涛发,联系电话:020-61787336)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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