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8〕11号
各院系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学院决定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班主任。现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班主任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2018学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学生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认真完成班主任的各项任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以身作则。
2.积极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3.主动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学习经验,促进学生学业进步。
4.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进行学涯规划,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关心学生心理健康。
5.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凝聚力强。
6.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所在班级宿舍各方面(卫生、纪律等)情况良好,无脏、乱、差宿舍出现。
7.所带班级学生对班主任的综合评价高。
三、评选名额
各院系优秀学生班主任人数不超过实有学生班主任总数的20%。
四、评选步骤
1.个人申报:拟参选的班主任对自己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学生班主任申报表》。
2.各系推荐:各系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学院评审:学生工作部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申报材料和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形成评选结果,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4.表彰奖励:审批通过后,授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结合本系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弄虚作假。
2.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3.各院系请将参评材料的电子版于2018年5月15日12:00前请发送至1447359682@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1—111。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个人申请表 .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