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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班主任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04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8〕11号

各院系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学院决定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班主任。现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班主任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2018学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学生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认真完成班主任的各项任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以身作则。

2.积极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3.主动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学习经验,促进学生学业进步。

4.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进行学涯规划,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关心学生心理健康。

5.在建设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凝聚力强。

6.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所在班级宿舍各方面(卫生、纪律等)情况良好,无脏、乱、差宿舍出现。

7.所带班级学生对班主任的综合评价高。

三、评选名额

各院系优秀学生班主任人数不超过实有学生班主任总数的20%。

四、评选步骤

1.个人申报:拟参选的班主任对自己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学生班主任申报表》。

2.各系推荐:各系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学院评审:学生工作部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申报材料和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形成评选结果,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4.表彰奖励:审批通过后,授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结合本系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弄虚作假。

2.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3.各院系请将参评材料的电子版于2018年5月15日12:00前请发送至1447359682@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1—111。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个人申请表 .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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