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办运发[2004]73号)等文件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之间乘坐火车时,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可享有硬座半票优惠。为做好我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为“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需要购买优惠卡的2019级新生;
2、需要补办优惠卡的在校学生;
3、需要增输优惠卡购票次数的在校学生。
二、办理程序
1、即日起至10月28日16:30,收集优惠卡办理信息,收齐相应费用。
各院系经办人收集需要购买或补办优惠卡的学生信息,填写《2019-2020学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信息登记表》(附件1),确认无误后,请经办人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1613630@qq.com;在纸质版上签字、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28日16:30前交至学生工作部(A1-111),并完成相应费用缴纳。
(注意:①火车票目的地车站需与学生证上所填写家庭地址相符。如果学生填写乘车区间不在户口所在地,需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详见其他事项说明);②新生办理优惠卡工本费由学校支付,老生补办优惠卡工本费由学生自付,每张7元。各院系经办人收齐所需费用后,交表时通过支付宝当面转账,确认转账成功后方可离开。)
2、新办理或补办的优惠卡到位后,学生工作部将通知各院系经办人取回分发给学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即日起至10月31日17:00,办理增输优惠卡购票次数业务。
各院系收齐需要办理增输业务的在校生学生证,安排1名学生干部携所收集学生证于相应时间段(详见附件2)到学生工作部办理增输业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铁道部、教育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必须贴于学生证内相应位置,一经粘贴就不能揭下重贴;
2、新购买的优惠卡中已储存购票数4次,以后每学年学生按通知时间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办理增输;
3、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乘车区间只可选择从广州市/东/南/北站到学生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公章。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4、院系可通过检查学生身份证原件或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乘车区间进行核实。如果学生填写乘车区间不在户口所在地,需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居住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父母工作证明等。
附件:
1. 2019-2020学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信息登记表
2. 各院系增输优惠卡购票次数业务办理时间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3日
(联系人:徐文娟 联系电话:020-6178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