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9〕34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营造人心向学、积极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奖励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9年3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均无不及格记录(且无重考记录);
(五) 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六) 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且绩点在3.3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7%且绩点在3.0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2%且绩点在2.8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
(一)院系初审(10月21日-10月28日)
1.各院系成立系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2.院系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对具有获奖资格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材料包括:《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XX院系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A1-1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f1298109219@163.com。
(二)学校审批与表彰(10月29日-11月30日)
1.10月29日-10月31日,学校学生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获奖公示名单;
2.11月1日-11月7日,公示全校获奖名单;
3.11月下旬,学校将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
四、有关要求
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是激励和引导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希望各院系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守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注重以评促建,以评促励。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 XX 院系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2019学年学校奖学金各院系名额分配.xls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