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1]31号
各院系:
本学期“朝阳之约”计划晨跑活动在全体一年级学生的参与和支持下已顺利结束,在学生自主参与晨跑的过程中,一批自觉自律、热爱运动、坚持不懈的同学发挥了良好的榜样引领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晨跑之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在本学期“朝阳之约”计划晨跑活动中表现积极,全勤参与晨跑;
(四)校园健康跑APP本学期跑步里程数突出,达30公里以上(统计时间段为3月9日-6月18日);
(五)本学期至少获得过一次“月度晨跑之星”的称号。
三、评选名额
(一)本学期曾获得晨跑“优秀组织奖”的院系,“晨跑之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院系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5%。
(二)其他院系“晨跑之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院系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符合评选标准拟申请“晨跑之星”的同学,下载并填写《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晨跑之星”申请表》(附件1),上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跑步里程数截图)至班级体育委员。
(二)班级初审(2021年7月1日-7月4日):各班级班委召开“晨跑之星”评选会,对参选同学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本班“晨跑之星”推荐人选,体育委员填写《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晨跑之星”初审汇总表》(附件2),上交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附件2电子版至院系辅导员。
(三)院系复审(2021年7月5日-7月9日):各院系对班级汇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根据评选名额确定“晨跑之星”拟获得人员名单。
(四)一年级学生工作部终审公示(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上报名单进行终审并公示获奖名单。
(五)学校表彰奖励:最终获奖名单确定后,授予“广州南方学院晨跑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一年级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617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