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动态 -> 正文

我院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

日期:2017年03月16日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深入学习两会会议精神,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和发展,3月14日上午,我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在A1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规定》的专题学习会议。校党委书记李建超,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唐燕出席了会议,招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学生工作部职员以及全院辅导员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乔华锋主持。

李建超书记强调辅导员要深入学习《规定》,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规定》条例,树立责任意识,走心工作,培养好学生,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唐燕副书记强调每个辅导员都应该把《规定》列入自己的学习计划当中,充分发挥各自智慧和力量,结合自身一线工作经验,为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的修订提供好的建议,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日常工作中学会捕捉并解决学生的问题。

会上,陈以兰老师代表会计学院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了自主学习阶段成果,再次带领大家详细学习《规定》条例。首先,她给大家阐述了《规定》的特点,即: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管理,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等。随后,她从字数、关键词、条目等详细对比了新旧规定的差异,强调变化发展。然后逐章逐句,分析阐释新内容和重点条例。

我院历来重视国家政策规定的学习,学习会后,学院将继续组织各院系师生、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讨论《规定》。当天,学院成立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手册》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联合修订通知,确立了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计划,紧跟《规定》步伐,修订旧规、制定新规、废止陈规。

文稿:吴雨洁

摄影:陈双襄、周泽阳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