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勤工助学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6-2017年度“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03日阅读次数:

各部门干部、干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部门干部、干事的工作热情,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干部、优秀干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对象及名额

1.优秀干部:面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5级的所有委员会成员。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干事:面向勤工助学服务中心2016级的所有干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优考察时间

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1日。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干部”的条件:

1. 政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中心各部门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且在评选时段内无违法违纪现象。

2. 积极主持召开各种工作例会,能完成对部门的指导、组织、考勤等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3. 所在部门团队意识较强,工作积极性较高,部门干事积极大胆开展工作。

4. 关心干事思想工作状态,服从中心的各项决议。

5. 评选时段内任期在半年以上。

(二)参评“优秀干事”的条件:

1. 工作能力强,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对上级布置的任务除了自己坚决完成外,还应积极主动的带领其他同学按时完成。

2. 工作中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有利于部门长足发展的新见解和建设性的意义。能积极向主席团及部长提出有意义的建议,一经采用,予以评选优先考虑。

3. 学习成绩优秀,能兼顾学习和工作,且在评选时段内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评选时段内任期在半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1. 人事部对各部门干部、干事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

  2. 各部门干部、干事于6月7日之前上交优秀干部申请表或优秀干事申请表。

  3. 由人事部审核各部门上交的材料,并深入各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检查材料的真实性。

  4. 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于6月11日之前确定优秀干部以及优秀干事的名单,形成评选结果。

  5. 公示评选结果,如无异议,学生处汇总获奖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批。

五、表彰与激励

获得“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的,将由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中心将于2017年6月23日举行本学年勤工助学换届大会,对获奖干部及干事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1. 申报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于2017年6月7日中午12:00前将优秀干部申报表或优秀干事申报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以及成绩截图发送至勤工助学服务人事部负责人邮箱。

2.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以“姓名+优秀干部/干事”的命名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023043270@qq.com)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7年6月3日

人事部联系人:钟曼方,联系电话:13418014760

附件1: 助学服务中心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申报表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版权所有:广州南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