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各单位勤工助学劳务报酬申请流程,更好地做好关于勤工助学工作,现启用OA办公流程进行勤工助学劳务报酬申请,特此通知。
一、报送方式
进入OA系统,点击“新建工作”-“勤工助学劳务报酬申请”快速新建工作即可进行填报。
二、注意事项
1.在OA申请表单中,除基本信息外,请在附件中添加部门勤工助学劳务报酬发放表(附件1)、个人考勤表(附件2),并以“单位+月份+勤工助学劳务报酬”命名打包。
2.各单位无需再提交任何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
三、其它安排
现需申报2017年1-2月寒假期间的勤工劳务报酬,请3月7日17:00(周二)前通过OA报送,以OA流程时间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老师 020-61787808
附件:
1. 勤工助学劳务报酬发放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25305310.xls
2. 勤工助学个人考勤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25319101.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