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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审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29日阅读次数:

学工〔2016〕75号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文件要求,需对广东省确定的精准贫困户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进行帮扶。结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奖助学金实际情况和具体评审细则,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扶贫对象和条件

1、扶贫对象

广东省确定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薄》里就读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内外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或县市提供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薄》复印件一份。

2.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3.已经完成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必须复印)

三、申请时间和流程

1.10月8日前,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各院系。

2.10月9日前,各院系针对新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则通知学生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增补进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注:凡是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全,或自愿不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自愿不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说明》(附件2),签名和按手印。

3.10月11日前,各院系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工部。

①按原通知所要求的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初审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②各院系精准扶贫名单上,不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所填写的《自愿不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说明》纸质版。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精准扶贫学生名单

2.《自愿不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说明》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6/0929/20160929031743705.docx

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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