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67号
各院系:
为实现“资助育人”目标,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特设立新生励志助学金专项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现将2017级新生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17级新生。其中,入学报到时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手续,并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与流程
1.9月16日前,申请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①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级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③《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复印件1份)。
2.9月18日12:00前,各院系将经过审核的学生申请材料按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排序后,交至学生工作部A1-109办公室。
(1)电子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451089413@qq.com。
(2)纸质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学生申请材料①②③,一份申请表,两份复印件。请按照申请表在上、复印件在下的顺序订好,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级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级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联系人:唐芬,联系电话:020-61787100)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