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51号
各院系学工办: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在今年受理工作开展前,各院系应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在校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生源地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以上工作请于6月17日之前完成。
工作联系人:袁老师,61787100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