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2017] 33号
各院系学工办:
为有效激励我院学生工作班主任,充分调动学生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管理条例》(附件1)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班主任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各院系对学生班主任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班主任工作岗位津贴。学生班主任一学年工作时间为10个月,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二、发放步骤
由各院系统计学生班主任的报酬信息并上报至学工部,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由财务统一发放。
请各院系填写好《2016-2017学年学生班主任报酬发放表》(附件2),将此表电子版于5月16日12:00前发送至709881363@qq.com,纸质版送到行政楼A1-111。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班主任管理条例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503/20170503035837806.doc
2.2016-2017学年学生班主任报酬发放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503/20170503035859953.xls
(联系人:黄欢,61787336)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