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和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十周年之际,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狠抓落实、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宣传在国家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学生资助工作者。现将我院“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关于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材料报送
1.申报“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个人需填写《“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
2.请申报“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的资助经办人于4月21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A1-109沈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6537325@qq.com。
联系人:沈老师 020-61787808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414/20170414103356737.pdf
2:《 “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
http://xg.nfu.edu.cn/uploadfile/2017/0414/20170414103416393.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