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南方学工〔2018〕70号
各院系:
为实现“资助育人”目标,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48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我校特设立新生励志助学金专项资助项目,以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时得到资助。现就做好2018年新生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18级新生。其中,入学报到时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手续,并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注意】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与流程
1.9月21日前,申请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①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8年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③《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及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9月26日12:00前,各院系将经过审核的学生申请材料按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排序后,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A1-109办公室。
(1)电子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8年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978424164@qq.com。
(2)纸质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学生申请材料①②③,一份申请表,两份复印件。请按照申请表在上、复印件在下的顺序订好,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 8年 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 8年 新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xls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