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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7月14日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助学贷款只能任选其一,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2019级新生可在暑假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纸质版已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金额: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1.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广东省各县区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二),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三),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贷款。

4.申贷参考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入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院系学工办。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在开学后,向学校提出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签订贷款合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引》,学生工作部官网:常用下载-学生资助下载专区。)

1.开学后,学生需在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成功注册后提交贷款申请。

2.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交齐部分学费(等于应交学费总额减去8000元,如应交学费金额为11714,则需先交3714元)后,通过学校迎新系统中的“绿色通道”模块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详见第三条)。

)办理流程

1.8月16日上午10:00-8月21日晚上24:00期间登陆“迎新系统”http://xsm.nfu.edu.cn,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登录账号:学生全国考生号;登录密码:学生身份证后6位),录入个人信息。

2.点击进入“绿色通道”板块 。

(1)按照先完整录入缓交学费申请信息,“保存”后并导出信息打印,本人“手写签名”,拍照或扫描后作为“附件1”上传;

(2)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见文末附件2,纸质版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亦可在系统中点击“困难认定表”下载电子版自行打印),手写签名,拍照或扫描后作为“附件2”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系统;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依序上传至“附件3、4……”;

(4)保存提交。

注意: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缓交学费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审核不通过将导致申请不成功。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8月22日上午10:00-8月23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审核,请新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如审核未通过,需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绿色通道系统将于8月23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学生只能查看,不能申请或修改。

4.审核通过后,财务将于8月26日对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进行扣费,请务必于8月25日24:00前将银行卡中存够拟交金额学费(等于应交学费总额减去8000元,如应交学费金额为11714,则需先交3714元)。

5.成功扣费后,新生可于8月27日下午16:00后登录迎新系统选择宿舍。

(二)选择宿舍

成功通过绿色通道审核的同学,在交齐拟交金额学费后可以在选房功能开放时间自主选房,系统将于9月3日关闭选房功能,未能成功选房的新生可入学时在报到现场选房。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资助政策介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政策的首要工作,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资格的前提,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可点击 http://xg.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2&id=1202了解详情。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可申请学校新生励志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高校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可通过参加学校学期制“优能学堂”和学年制“励能学堂”学习知识或担任课程小老师,培养兴趣爱好、提升自身能力;大二以后可结合自身学业和能力,申请学校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广东省“助梦杨帆”海外研学项目等;大四毕业当年5-6月份凭《贷款合同》可申请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等。

附件:

1. 132个县区联系电话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版 19年7月8日).xlsx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docx

学生工作部 2019年7月14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

联系电话:020-61787336

邮编: 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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