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190709》文件的精神,2019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全面调整,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校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2019级新生)。
二、工作安排
1.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析表》)中“家庭情况”一栏勾选与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相符的情况(只需在对应的序号处打勾,不必填写“得分”一栏和最终的“实得分”)。
2.开学时,学生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认定表》返回学校交至所在院系。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务必按照要求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过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家长)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特别是各院系已经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各院系审核原件之后,须保留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2018-2019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有效期到2019年8月30日,学校于2019年9月将按照新的困难认定办法对全校家庭困难学生进行重新认定;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第二阶段工作(学生申请与学校认定),将于8月26日开学之后再另发通知。
附件:1.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名和日期手写,其余均打印).zip .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无分值,暂不要打印.xlsx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7月13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