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
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根据省厅最新政策,广东省2020年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则上只办理续贷。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开学前(2020级新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附件1)。
贷款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金额: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续贷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 线上远程续贷
目前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通线上远程续贷 办理功能,办理流程简单方便(远程续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可自行选择网上续贷或现场办理。
2.现场办理
(1)在校生于8月5日前登录学生在校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并于8月14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2)续贷参考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3.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网上续贷的需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回执)上交院系学工办。
(二)初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于8月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广东省各县区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二),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三),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贷款。
4.申贷参考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注意事项: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院系学工办。
二、高校助学贷款
(一)根据省厅最新政策,广东省2020年起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只办理续贷,不接受新增贷款申请。
(二)续贷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开学后,各院系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不少于200字。”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由各院系资助经办人进行审核,填写内容不实或不合要求的续贷声明,请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2.续贷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导出后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附件(详见附件区)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