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拟认定邓珠微同学(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2022级设计1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61787100
电子邮箱: xgb@nfu.edu.cn
学生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