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及公示,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拟认定陈新立等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100
电子邮箱:xgb@nfu.edu.cn
学生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