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我校学子发奋图强、向善好学、立志成才,培养学生优良、坚毅品格,推动形成学习氛围浓、校园风气正的良好风尚,我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3.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

4.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5.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6.未获得过往届励志榜样奖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10月29日至111

学生自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会同其他参评材料交由各院系学工办评审。各院系初评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A1-109,电子版材料以XX院系+励志榜样人物+事迹类别命名发送至nf1298109219@163.com(截止111日15:00)。

(二)专家评审

时间:112日至116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上交材料组织终评。

(三)结果公示

时间:117日至11

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中大南方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将对终评入选20192020学年度励志榜样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20192020学年度励志榜样人物若干名,分别给予奖状和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报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为成长心路历程、典型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等各类奖励,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立意鲜明。

3.个人生活照5张,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推荐事迹类别.docx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01029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