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减收学费工作的通知


一、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最新政策,广东省2020年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贷款申请。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新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方法已随通知书寄送)

贷款金额: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广东省各县区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1),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已随通知书寄送),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贷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参考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三)注意事项: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3.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院系学工办。

二、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先通过学校迎新系统中的“绿色通道”模块缓交部分学费后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详见第三条)

(一)办理流程

1.申请时间段内学生登陆“迎新系统”,PC端登陆网址为:http://xsm.nfu.edu.cn,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登录账号:学生全国考生号;登录密码:学生身份证后6位),录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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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进入“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板块,进行缓交学费申请。

1)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填写内容参考表格中的填写说明;

2)上传附件:

a.如学生已申请生源地贷款,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拍照或扫描后作为“附件1”上传至系统,便可直接办理缓交手续(缓交金额等于贷款金额),生源地贷款到账后可直接抵扣学费;

b.如学生未申请生源地贷款,则需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签字后拍照或扫描,作为“附件1”上传至系统,填写要求可下载“困难认定模版”参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依序上传至“附件23……”;

3.保存提交。

注意: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缓交学费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否则审核不通过将导致申请不成功。

(二)办理时间

根据新生缴纳学费的时间安排,绿色通道的申请将于两个时间段内开展,详细安排如下:

1.83010:00-9124:00申请,929:00-17:00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9324:00前学生按照计划缴费金额存钱到缴费银行卡中,94日银行批量扣缴学费,费成功后新生可于9月7日15:00正常参与选宿舍。

2.9500:00-9523:59学生申请,969:00-12:00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通过线上缴费平台按照计划缴费金额自主缴费,缴费成功后新生即可在9715:00正常参与选宿舍;

    3.9600:00-9923:59学生申请,9109:00-12:00学校审核;审批通过后,学生通过线上缴费平台按照计划缴费金额自主缴费,缴费成功后新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参与选宿舍。

三、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减收学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读民办高校每学年可减收5000元学费(每学期减收2500元)。学校将根据新生录取名册,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确定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并对核实后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新生进行2500元(秋季学期学费减收额)的学费减收处理。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资助政策介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政策的首要工作,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资格的前提,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可点击http://xg.nfu.edu.cn/xszz/8e624974cf6b4e5cb28eef700ef3049b.htm了解详情。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可申请学校新生励志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可通过参加学校学期制“优能学堂”和学年制“励能学堂”学习知识或担任课程小老师,培养兴趣爱好、提升自身能力;大二以后可结合自身学业和能力,申请学校励志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以及广东省“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等;大四毕业当年5-6月份凭《贷款合同》可申请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等。




学生工作部  

20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