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关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寒假期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寒假返乡返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核酸检测资助

当前,个别省份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严峻,为帮助选择离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返家返校,学校将进行核酸检测专项资助。

(一)资助对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含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且生源地或原籍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26日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校生。其中,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疫情风险查询服务事项每日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资助标准:80元/生/次,每生最多报销两且两次检测时间须间隔7天以上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核酸检测发票原件发票时间须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26之间)进行申请

2.院系审核。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资助对接人于2021年3月317:00前填报《2021年中高风险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返校核酸检测资助名单表》(附件2)并发送至zzzx12619@163.com,同时将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核酸检测发票原件)交至A1-109。

3.学生工作部复核。学生工作部对上述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二、寒假期间线上关怀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精准资助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情况,今年寒假学校不再统一组织集中组队走访。请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寒假期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志愿者通过线上视频、邮寄慰问品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尤其是重点保障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宣传党和国家、学校的帮扶政策,助学贷款申请及还款办法等,做好家访信息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我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一)活动申报审批

1.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做好策划统筹工作,至少安排线上慰问1名学生并以院系为单位将《2021年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2021年2月417:00前发送至邮箱zzzx12619@163.com,学生工作部将审批协调,与各院系确定最终执行方案。

(院系须有一名总负责老师,统筹所有活动以及和学工部对接工作,可有多名参与老师,可资助多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开展关爱工作

请各院系根据最终执行方案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总结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寒假期间线上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记录(附件4)和工作总结(包括开展情况、典型事例或创新做法、视频截图,格式详见附件5),以“XX院系2021年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总结”命名,于2021年3317:00前发送至邮箱zzzx12619@163.com,学生工作部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中高风险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返校核酸检测资助名单表

3. 2021年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基本信息登记表

4. 2021年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记录表

5.工作总结参考格式

6. 广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