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我校学子发奋图强、向善好学、立志成才,培养学生优良、坚毅品格,推动形成学习氛围浓、校园风气正的良好风尚,我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

3.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7月20日至10月8日

学生自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会同其他参评材料交由各院系学工办评审。各院系初评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A1-109,电子版材料以“XX院系+励志榜样人物+事迹类别”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10月8日12:00)。

(二)专家评审

时间:10月9日至10月21日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上交材料组织终评。

(三)结果公示

时间:10月22日至26日

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中大南方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将对终评入选“2018—2019学年度励志榜样”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2018—2019学年度励志榜样人物”若干名,分别给予奖状和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报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为成长心路历程、典型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等各类奖励,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立意鲜明。

3.个人生活照5张,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

 

附件: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推荐事迹类别.docx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9年7月14日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