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晨跑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工[2021]31

各院系:

本学期“朝阳之约”计划晨跑活动在全体一年级学生的参与和支持下已顺利结束在学生自主参与晨跑的过程中,一批自觉自律、热爱运动、坚持不懈的同学发挥了良好的榜样引领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季学期“晨跑之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在本学期“朝阳之约”计划晨跑活动中表现积极,全勤参与晨跑;

(四)校园健康跑APP本学期跑步里程数突出,达30公里以上(统计时间段为3月9日-6月18日

(五)本学期至少获得过一次“月度晨跑之星”的称号。

三、评选名额

(一)本学期曾获得晨跑“优秀组织奖”的院系,“晨跑之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院系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5%

(二)其他院系“晨跑之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院系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人数10%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1年628日-630日)符合评选标准申请“晨跑之星”的同学,下载并填写《2020-2021学年季学期“晨跑之星”申请表》(附件1),上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跑步里程数截图至班级体育委员。

(二)班级初审(2021年71日-74日)班级班委召开“晨跑之星”评选会,对参选同学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本班“晨跑之星”推荐人选,体育委员填写《2020-2021学年季学期“晨跑之星”初审汇总表》(附件2上交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附件2电子版至院系辅导员

(三)院系复审(2021年75日-79日)各院系对班级汇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根据评选名额确定“晨跑之星”拟获得人员名单

(四)一年级学生工作部终审公示(2021年712日-716日):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上报名单进行终审并公示获奖名单

(五)学校表彰奖励:最终获奖名单确定后,授予“广州南方学院晨跑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一年级学生工作部

2021年628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61796032)